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手機選單
:::

最新消息

    高雄市長期照顧服務申請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4-03-07 16:12 承辦單位:三民區衛生所

           有長期照顧服務需求的市民,除現行親自洽詢、撥打「1966」專線外,長期照顧線上申請或智慧型手機掃瞄QR Code、長照申請App等方式,提供多元化申請服務管道,只要與「長期照顧管理中心」聯繫,經初步篩選,符合申請資格,照顧管理專員將到府訪視進行綜合評估,依據長輩實際失能程度,提供所需的照顧服務,減少民眾於不同服務提供單位間之奔波,另一方面亦可讓家庭照顧者適度的休息或獲得照顧技巧等各項資訊,帶給家庭照顧者更多的支持與關懷,增進失能者獨立生活能力,提升生活品質,維持尊嚴與自主,讓失能長輩在最熟悉的家中安養天年,與家人共享天倫之樂,落實在地化連續性全人照顧。

    【服務對象】
    長期照顧給付對象需符合下列對象之一者,經照管中心評估,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(含)以上者。
       一、65歲以上老人
       二、55歲以上原住民
       三、失能身心障礙者
       四、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

    【申請流程】
    長期照顧服務諮詢專線1966
        一、提出長照服務申請:向長照需要者居住區域之照管中心提出申請
        二、照管專員安排訪視評估:長照管理中心於3天內完成家訪評估
        三、個管員擬定照顧計畫:A單位個案管理員於3天內完成訪視及照顧計畫擬定
        四、提供長照服務:派案特約單位,於5天內提供服務
        五、12個月複評: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管專員12個月內重新評估長照需要等級及服務需求

    【相關連結】

    高雄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

    https://newrepat.sfaa.gov.tw/home/service-depart/detail/2c90e4c7672fc2470167357fe9fc0658

    衛生福利部長照專區

    https://1966.gov.tw/LTC/mp-207.html

     

    類別:為民服務
    上版日期:114-03-07
    :::
    ▲開啟 ▼關閉